湖州中院驳回陈欢就与佐力药业(300181.SZ)合同纠纷事项提出的诉讼请求
2021-01-26 16:58:11
智通财经APP讯,佐力药业(300181.SZ)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湖州中院”)的《民事判决书》,湖州中院驳回原告陈欢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就先前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收到湖州中院寄送的《应诉通知书》(【2020】浙05民初85号)、《起诉状》、《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文件,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原告陈欢就合同纠纷事项向湖州中院提起诉讼,原告陈欢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佐力公司向原告陈欢支付股权转让款7797.9万元;判令被告佐力公司向原告陈欢支付违约金2432.9448万元(以7797.9万元为基数,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的利率,自2018年10月25日暂计至2020年7月9日,自2020年7月10日起的违约金计算至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日)。
湖州中院认为,原告陈欢与被告佐力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关系不成立,原告陈欢诉请被告佐力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及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于法无据,湖州中院不予支持。